基督徒的倫理生活實踐──愛的誡命
十誡是基督徒倫理生活的指標。而基督徒的倫理生活,就是天主子女承行天父的旨意,在生活中以愛的言行回應天主的召叫。故此,作為一個基督徒,要積極地把愛主愛人的誡命,落實於自己的家庭、社會和工作環境中 。
(一) 聖經的訊息
1. 十誡帶領人達致成德之路。﹝瑪 19 : 16-22﹞
─ 第一誡: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﹝瑪4:1-11﹞
─ 第二誡:勿呼天主聖名,以發虛誓﹝瑪5:33-37﹞
─ 第三誡:守瞻禮主日﹝谷2:27-28﹞
─ 第四誡:孝敬父母﹝弗6:1-4﹞
─ 第五誡:毋殺人﹝瑪5:21-26﹞
─ 第六誡:毋行邪淫﹝瑪5:27-32﹞
─ 第七誡:毋偷盜﹝格前6:7-11﹞
─ 第八誡:毋妄證﹝弗4:24-32﹞
─ 第九誡:毋願他人妻﹝迦5:13-26﹞
─ 第十誡:毋貪他人財物﹝瑪6:19-34﹞
2. 十誡是天主的恩賜,指引人在愛中生活。﹝瑪 22 : 34-40﹞
(二) 道理的意義
1. 基督徒要以愛還愛,時常信賴和敬禮上主。
2. 基督徒要以愛近人如同自己,在個人和家庭生活中實踐天主的愛。
3. 基督徒要尊重生命,在社會上踐行倫理生活,在現世建立天主和平,公義和愛的國度。
(三) 生活的回應
1. 敢於在家人、同事和朋友面前,承認自己基督徒的信仰和身份。
2. 信賴天主而不參與任合占卜、星相、風水、碟仙、神打、降頭等活動。
3. 避免隨意把天主,聖人的名字或信仰的事情拿來開玩笑。
4. 在主日停工休息,積極出席堂區活動;在假期抽時間陪伴家人和舒展身心或參與義工服務。
5. 在家庭內多與家人一起祈禱,坦誠相處,互相分享生活的苦與樂;在社會中奉公守法和關心時事。
6. 尊重生命,並珍惜和注重自己及他人的身心健康,包括興趣的發展、均衡的營養、足夠的運動、充足的休息、充分的睡眠等。
7. 促進夫婦共融和永不分離,互諒互助,彼此接納,重視婚姻尊嚴;反對同居、通姦、離婚、重婚、試婚、亂倫和濫交;克制一切相反貞潔的行為如手淫,同性戀,婚外情及閱讀淫褻性刊物。
8. 作為一位負責任的父母,可採用自然節育這個符合人性尊嚴的家庭計劃方法。
9. 尊重他人的財物和權利,摒除偷竊、搶劫、賄賂、欺騙、賣假貨、偷工減料、破壞契約、剝削工人、走私漏稅等行為。
10. 向朋友或家人介紹信仰和以言行見證福音精神,而避免言過其實、講人壞話和惡意中傷。
11. 為強化心靈純潔,要加深自己的靈修生活,藉著每日生活反省和祈禱與天主交往。
12. 注重個人道德修養和發展自己人格,培養忍耐、端莊、謹慎等德行。
13. 對自己生命和生活抱有欣賞和積極的態度,度一個樸實的生活。
(四) 總結
基督徒以天主子女的自由,分享天主的愛,在基督內生活,而誡命是天主與人建立盟約關係的指標,藉恩寵的扶持,人能走向「善」而得永生,踏上成全之路。十誡帶引我們去愛主愛人,在自己家庭、工作和社會環境中,實踐基督徒的倫理生活。
信仰實踐
1. 參閱生活的回應部份。